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西昌学院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学校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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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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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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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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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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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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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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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马坪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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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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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学院前身为1939年北洋大学工学院内迁至西昌创建的国立西康技艺专科学校,距今已有70余年的办学历史。2003年5月8日经教育部批准由西昌农业高等专科专科学校、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凉山大学、凉山教育学院合并组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设置12个二级学院,另设思想政治教育部和继续教育学院;53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涵盖了理、工、农、管、文、法、教7个学科门类,22个二级学科;4个省级特色专业,农学、彝语言文学学科已取得了副教授评议权;14门省级精品课程,41门院级精品课程。面向全国十九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459人,外国留学生18人,成教生8502人,按教育部各类学生统计折合计算,共14333人。
学校占地1851亩,环境优美,已建成园林式生态文化校园,2005年被评为“四川省园林绿化先进单位”。校舍建筑面积36.76万平方米,分东、南、西、北四个校区,其中南、北校区为主教学区,校本部设在北校区。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自2003年以来,有60余人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已派出105人次到国外参加学术交流和学习考察;从国内外科研院所聘请176位专家担任客座教授;与美国、德国、日本、印度等国家的大学、科研院所建立了科技交流与合作关系。有美国、英国、印度、菲律宾等国留学生18人在校就读。2005年,被评为“四川省教育外事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形成了“明德、乐学、求实 、至善”的校训和“注重实践,提升素质,服务地方”的办学特色;立足凉山、服务四川、面向西南;培养农科、工科、教育、管理等生产一线所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人才;力争把学校建成在民族地区知名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教学型本科学院。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硕士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西昌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0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西昌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7)愿意在西昌学院服务五年以上。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为23名,具体岗位见《四川省西昌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西昌学院网(www.xcc.sc.cn),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24日至5月25日24∶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报名前请在西昌学院网站(www.xcc.sc.cn)下载《西昌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至西昌学院人事处邮箱(xcxyrsc@126.com)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邮箱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学校面试资格审查、资格确认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报考人员应对其填报信息负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3、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网上报名人数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考试开考比例的,由学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5月28日在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为面试。
面试分2次举行,第一次为试讲,考查内容包括测试应聘者的态度与素质、业务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四个方面,试讲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第二次为综合性面试,占面试总成绩的50%,综合性面试主要为口语问答,考核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程度,心理素质,才艺等方面。
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面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报考者面试开考比例为1:1。
(一)面试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6月7日9:00至17:00。
2.资格审查地点:西昌市马坪坝西昌学院人事处(行政楼六楼)。
3.资格审查须携带的材料:
①《报考信息表》2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0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的,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的部门开具的有关院校及专业的证明);
④有效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0年6月8-9日进行。报考者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于《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考场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1)、试讲:应聘者于2010年6月8日8:00前持《面试通知书》到试讲考场候考(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综合性面试:应聘者于2010年6月9日8:00前持《面试通知书》到综合性面试考场候考(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和内容
(1)、试讲:应聘者准备时间为三十分钟的专业教案(纸质及多媒体课件)三套,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试讲时评委抽取其中的一套试讲(注意:纸质教案及多媒体课件上不要标注应聘者本人姓名)。
(2)综合性面试:综合性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报考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通过考生的现场答辩,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适应岗位能力、才艺等方面进行考核。
3.考生的面试成绩在考试现场给出,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10年5月28日16∶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西昌学院人事处郑江锋同志(地址:西昌学院北校区(西昌市马坪坝)行政楼六楼,联系电话0834-2580116),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综合性面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五)考试总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含试讲成绩、综合性面试成绩、加分、总成绩及排名于2010年6月10日在学校网站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1.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2.某岗位招聘名额与报考人员比例为1:1时,如果报考人员试讲或综合性面试不合格,取消该岗位。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考核和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某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某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学校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的拟聘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部门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用人单位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34-2580116(西昌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834-2580015(西昌学院纪检监察处电话)
028- 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西昌学院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